首页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 (五)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年)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图形组成的特殊标志,不予登记: (五)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