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因素测算选取重点省份补助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因素测算选取重点省份范围,主要包括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数和威胁人数较多、特大型地质灾害威胁财产数额较大以及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数较多等地区,由自然资源部会同财政部… 第十六条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省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财力情况等确定分配因素,主要包括: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数占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比… 第十七条 纳入因素测算选取补助范围的重点省份,应于下一年度3月30日前,由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本省上一年度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以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情…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