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