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四十一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四十一条 税务机关采用四分位法分析、评估企业利润水平时,企业利润水平低于可比企业利润率区间中位值的,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中位值进行调整。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