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四十二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四十二条 经调查,企业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应做出转让定价调查结论,并向企业送达《特别纳税调查结论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