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三十七条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2009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选用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转让定价方法分析、评估企业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分析评估时可以使用公开信息资料,也可以使用非公开信息资料。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