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办法(201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办理物业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