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版权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执法常态机制,一要拓宽工作面,既惩治传统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也打击网络和数字环境下的侵权盗版行为;二要有效利用各种执法资源,充分发挥版权、文化和经济市场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扫黄打非”综合协调部门的作用,并积极争取公安、工信、广电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打击侵权盗版合力;三要多途径执法,既要应权利人的投诉开展执法活动,也要对违法行为主动进行查处,特别是要善于动员社会力量,通过举报机制有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阶段性问题突出的侵权盗版行为。“十二五”时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国性的针对软件、互联网等领域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关键案件的查处;建立执法查处案件的曝光平台,警示不法分子,教育社会公众。同时,根据国家重点工作的调整及侵权盗版形式的变化,及时开展其他有针对性的版权保护专项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