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2011年) 2.

2. 逐步完善版权行政执法体制。各级版权、文化综合执法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认真落实版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责任。国家版权局要制定《版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理顺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版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版权管理组织、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支持享有版权行政执法职能的文化和经济综合执法机构开展版权执法工作。各文化和经济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作为本行政区的版权执法主体,应明确版权行政执法职责、配备相应的版权执法力量、履行版权行政执法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把版权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