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版权局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2020年) 八、 版权局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2020年) 八、 八、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单幅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相关规定向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引用法条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2013)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