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2019年) 第四章 竣工验收的监管 第十五条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竣工验收的监管 第十五条 煤矿项目核准机关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过程监管,及时开展现场核查,规范煤矿建设行为。核查发现项目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建设内容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核准机关或其他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罚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之前,项目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