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审查同意和验收合格的项目,应报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七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