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立井井筒装备安装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井筒未贯通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突出矿井进行煤巷施工,且井筒处于回风状态时,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封口盘预留通风口应当符合通风要求。
吊盘、吊桶(罐)、悬吊装置的销轴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吊盘上放置的设备、材料及工具箱等必须固定牢靠。
在吊盘以外作业时,必须有牢靠的立足处。
严禁吊盘和提升容器同时运行,提升容器或者钩头通过吊盘的速度不得大于0.2m/s。
井筒未贯通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突出矿井进行煤巷施工,且井筒处于回风状态时,严禁井筒装备安装施工。
封口盘预留通风口应当符合通风要求。
吊盘、吊桶(罐)、悬吊装置的销轴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吊盘上放置的设备、材料及工具箱等必须固定牢靠。
在吊盘以外作业时,必须有牢靠的立足处。
严禁吊盘和提升容器同时运行,提升容器或者钩头通过吊盘的速度不得大于0.2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