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七百七十六条

第七百七十六条 本规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2月25日修订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应急管理部2022年1月6日公布的《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