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五章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五章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五章 有害气体防治 第七百一十七条 监测有害气体时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地点。应当在正常生产状态下采样。 第七百一十八条 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第七百一十九条 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时,应当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在采用通风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时,应当采用集中抽取净化、化学吸收等措施降低硫化… 第七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七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