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三章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章 第五编 职业病危害防治 第三章 热害防治 第七百一十二条 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0℃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第七百一十三条 有热害的井工煤矿应当采取通风等非机械制冷降温措施。无法达到环境温度要求时,应当采用机械制冷降温措施。 第七百一十一条 目录 第七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