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五百四十一条

第五百四十一条 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泵吸入管路中必须设置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的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泵吸入管路中还应当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采(盘)区回风巷和总回风巷应当设置一氧化碳和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报警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0024%。温度报警值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

行驶防爆柴油机车、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柴油动力运输设备的巷道应当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地点和报警浓度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

进风巷中的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滚筒下风侧10~20m范围内应当设置一氧化碳、温度和烟雾传感器。一氧化碳报警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001%。温度报警值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

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应当设置二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采用二氧化碳防灭火的采煤工作面应当设置二氧化碳和氧气传感器,报警浓度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充电硐室应当设置甲烷、氢气、一氧化碳、烟雾和温度传感器。甲烷报警和断电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5%;氢气报警和断电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5%;一氧化碳报警和断电浓度大于或者等于0.0024%;温度报警值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断电范围为充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