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百九十七条

第四百九十七条 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在开采沉陷区架设线路时,两回电源线路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架空线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的仓储区域,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道路、河流及其他架空线等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多雷区的主要通风机房、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架空线路应当有全线避雷设施。

架空线路、杆塔或者线杆上应当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