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表7

表7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规定 m/s

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制动力应当为额定牵引力的1.5~3倍。每周至少检查1次闸瓦(片)磨损情况、闸瓦(片)与闸盘间隙及接触面积,不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时,应当及时更换。

各乘人站应当设上下人平台,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张紧行程限位、防反转、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应当声光报警并安全制动,需经现场核查,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人工复位、重新启动。

驱动轮和尾轮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栏应当处于常开状态。

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巷道应当设置照明。

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

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