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九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三节 局部防治 第三百五十四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百五十四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九章 冲击地压防治 第三节 局部防治 第三百五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时,必须撤出与实施解危措施无关的人员。撤离冲击地压解危地点的最小直线距离不得小于300m。 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确认检验结果小于预警临界指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三百五十三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