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百零九条
第三百零九条 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应当大于实际水头值;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地面超前区域治理、井下注浆加固底板、疏水降压、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治理效果检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地面超前区域治理工程结束并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区域治理水平孔以上与上覆隔水层底板相接触的浆液扩散距离范围内的岩层厚度可以计入隔水层厚度,按照突水系数不大于0.1MPa/m进行安全论证;掘进前应当采用物探方法进行效果检验,没有异常的可以正常掘进,发现异常的应当采用钻探验证并治理达标;回采前应当同时采用物探、钻探方法进行治理效果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