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八章 防治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九十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二百九十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八章 防治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九十条 矿井应当建立水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主要含水层水位、水温及矿区降水量等进行动态观测,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设置涌水量观测站,建立涌水量观测成果等防治水基础台账,推广应用涌水量远程监测技术,并开展水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第二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二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