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七章 防灭火 第三节 井下火灾防治 第二百六十六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二百六十六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七章 防灭火 第三节 井下火灾防治 第二百六十六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留在采区运输石门上方的煤柱,在采区结束后可以回收,但必须采取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