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二百六十三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