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 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浇筑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平硐)应当填实,或者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者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表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