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三章 采掘 第二节 回采和顶板控制 第一百二十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三章 采掘 第二节 回采和顶板控制 第一百二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