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