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其他需要考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