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四章 工程设计 第三十七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2012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工程设计 第三十七条 钻井工程地质设计应当收集区域地质资料,确定各含水层组深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