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六章 政策措施 第三十五条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政策措施 第三十五条 支持相关业主以多种投融资模式参与建设背压热电联产机组。鼓励采暖型背压热电联产企业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成立售电售热一体化运营公司,优先向本区域内的用户售电和售热,售电业务按合理负担成本的原则向电网企业支付过网费。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