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五条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有关规定,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抽凝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