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六章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听证程序 第六十三条 听证主持人由烟草专卖局指定。听证主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非调查本案的执法人员; 非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主持人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主动回避。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