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五章 普通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三十二条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普通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三十二条 除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烟草专卖局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及时立案。 第一节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