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三章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三章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主动向当事人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合理合法的…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