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批发经营许可 第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六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八条 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除具备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相关资质,具备必要的安全保…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