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企业法人证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