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第十三条 烈士安葬办法(201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烈士陵园、烈士集中安葬墓区的保护单位应当及时收集陈列有纪念意义的烈士遗物、事迹资料,烈士遗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