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三章 颁授 第十四条 《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颁授 第十四条 颁授仪式应当庄严、肃穆、隆重、节俭,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仪式标识,摆放鲜花或花篮。 参加颁授仪式的人员应当着装得体,言行庄重。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