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年) 第四章 现场医疗救护 第二十条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现场医疗救护 第二十条 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见附件2),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