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年) 第二章 组织 第十条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组织 第十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医疗救援预案;要建立数支救灾医疗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见附件),由医疗队所在单位保管,定期更换。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