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国际运输以件交接货物、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船方应当通过理货机构与港口经营人交接。

前款规定以外的货物和集装箱,船方可以委托理货机构与港口经营人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