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时,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立即上报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不可抗力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漏,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船舶撞击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因使用不当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的;

其他造成港口设施严重损坏或严重危及港口设施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