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三章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检测与评定 第十三条 港口设施结构技术状态分为五个类别,一类为技术状态好,二类为技术状态较好,三类为技术状态较差,四类为技术状态差,五类为技术状态危险。港口附属设施技术状态分为较好和… 第十四条 港口设施技术状态类别应通过检测、评定确定。 第十五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按照国家现行港口设施维护的相关技术标准,对港口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定期测量观测、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等工作,并对技术状态进行分类评定。其中,涉及… 第十六条 检测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护意见和措施建议。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