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1989年) 第三章 旅客治安管理 第十五条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198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旅客治安管理 第十五条 接送旅客的人员、车辆须在指定地点接送,未经准许,不得进入码头,趸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