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7年) 第三章 港口设施保安费 第十四条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港口设施保安费 第十四条 外贸进口货物及集装箱因故停留中途港不再经水运前往到达港或其他港口的,港口设施保安费由中途港计收;因故停留中途港未办理清关手续并继续经水运前往原到达港或其他港口的,港口设施保安费由到达港计收。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