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2007年) 第六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质量监督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整改,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