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三条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需要进行港口经营的,应当按照《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