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200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负责大型港机预防、抵御阵风、台风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根据掌握的台风信息,发布防风防台命令,对大型港机防风防台工作进行部署;

监督、检查大型港机防风防台措施的落实工作。在台风来临之前应当对港口企业的防风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在台风季节应当进行定期重点检查;

对防风防台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港口企业提高大型港机防风防台的技术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