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