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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3. 第七章 附则
  4.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29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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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 附件: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29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同时废止。

附件: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第六十三条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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